当冯城那颗死不瞑目的脑袋就这样像一只破碎的皮球一样,滚落在自己身前时。
南明朗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。
他有些茫然,有些无措,更多的是震惊与不解的复杂情绪,同时夹杂着难以抑制的颤栗!
“你......”
过了良久之后,他才重新抬起头,看向了面前那个自己在两年半前捡到收养的侄子,好似第一次见到他一样。
张绝却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放下了那把细长的古剑,麻利地将早点在方桌上摆开。
就像他刚才真的只是往南明朗的脚下丢了一只皮球。
“你去医馆看病的时候我就和你说了,你这是心病,吃那些药最多只能缓解,想要根治,就得对症下药。”
南明朗有些不可思议的喃喃道。
“你杀他......是为了给我治病?”
“你把我从死人堆里捡回来的时候,我不就向你坦白了吗?头悬梁锥刺股,医学生的咖啡当水补,我学过几年的医,可惜后来还没来得及当医生,就遇到了这狗日的世道!”
张绝颇为感慨的摇了摇头,顺便嘬了一口还热乎,鸡丝、面筋加料浓稠的辣汤。
关于张绝的过往,南明朗其实了解的并不详细,少年很少提,他也很少问。
但南明朗很清楚当初刚来到彭城时,自己在城外死人堆里捡到的这个小子来历神神秘秘。
谈吐举止,偶尔嘴里蹦出来的那些怪词,别说那些行尸走肉的流民了。
就算他这样曾经用过金汤匙,也与野狗抢过饭,留过洋,办过厂,浪荡半生见惯世情的人,却从来都没看透过自己捡来时,看样子才15、6的半大少年。
张绝的脑子稀奇古怪,会的东西也五花八门,最难得可贵的是,就算是三年前从金陵乱战那样的人间地狱中逃出来,他也依旧乐观,阳光,热情。
就像是他自己说的:“地狱都见识过了,这人间不管糟糕成什么样,在我眼里都是美好的。”
也正是因为这份心性,重病缠身,自知活不了多久的南明朗把张绝当成了最后的衣钵传人,能教的都教给了他。
可让南明朗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,就是这个看人杀鸡都要后退三米远远旁观,喜欢和南区的那群小叫花子们一起打水漂,帮着邻居家小姑娘扎小辫的便宜侄子。
今天为了给自己治病,带回来了一颗血淋淋,死不瞑目的人头!
冯城绝不是什么普通人!
能在革命军第二次北伐屁股后面去摘打赢后的桃子,代表他背靠着一株南方军政府中的参天大树。
而现在,张绝却把他给杀了......
南明朗回过神来后的第一时间,看向张绝,声音不由得变得焦急起来。
“你知道你杀的人是谁吗!”
“一个当官的。”张绝往辣汤里倒醋。
“他不是什么普通的官!革命军在北伐!在和复辟的大明国打仗!能在这样的局势下派来彭城,你该明白他到底有什么样的背景和地位!”
南明朗不知何时已从躺椅上起身,那具原本如朽木般瘫软的身躯此刻正焦躁地来回踱步,活像热锅上的蚂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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