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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九中文网>未来尘世 作者蜀江春水 > 第231页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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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在中队中已经算是顶尖的了,可每次还是输他半筹。自己快一点,他就比自己还要再快一点,不论凌宵怎么追赶好像都追不上。后来在凌宵出最后一次任务之前,凌宵再和他比了一次,结果让凌宵很满意,因为这是他到达目的地,凌宵是最后一个降落的。原因只有一个,因为他的身份尊贵,即使是那些名将也不敢对他心存不敬。降落后凌宵没的急着找出路,而是先拿出地图确认自己的方向。然后再用光线感应眼镜察看周围有没有野兽,至于他的光脑是不允许携带的东西,所以在他登舰前就取下来交给了兰帝斯。&ldo;周围没有危险的野兽,但可能会有凶险的植物。至于方向嘛,要是直着走的话看起来不远,可就是因为这样危险才更大。看来他们想利用这次的单兵作战除掉我,不然怎么会给了这么好一个落脚点呢!哎,看来我的计划太成功了,让他们无时无刻不想着要我死。&rdo;凌宵郁闷的收好地图,拿起背在背上的枪。算了,早就应该知道的不是吗?谁让自己的身份特殊,又不算太笨。会成为人家的目标这是想当然的,只是做为目标他有些不爽而已。虽然几十年没有在丛林中作战和训练,但是当年的本能还是存在的,凌宵除了必要对于丛林中的危险都是绕路而行。现在要是和它们拼上了,后面还有好多天的路程可怎么办?越后面越是困难,留着力气对付它们吧!作为这次的参赛人员,每人都有派发一壶清水。而凌宵只要能找到解渴的东西,就绝对不会喝清水。这些水在后期帮助可大了,他还想活着回去见兰帝斯他们呢!&ldo;还好当初和兰帝斯在帝星玩过后,对那些植物野兽感兴趣了一阵,通过光脑也学习了一段时间,现在才能在这块不知名的丛林里生存。&rdo;凌宵拿着一颗野果啃了起来,这个他在帝星吃过,据说一颗要买到一百个宇宙点,挺贵的一种水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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